氣候變遷:《巴黎協定》簽署五年後,歐洲是否有望實現該協定的目標?

環境研究人員警告說,過去五年歐洲在實現《巴黎氣候協議》的雄心壯志方面做得太少,但他們表示現在還不算太晚。

2015 年達成的《巴黎氣候協議》是應對人為氣候變遷的里程碑時刻,簽署國同意將全球平均氣溫上升控制在比工業化前水平遠低於 2°C 的長期目標水平。

出席歐洲理事會的歐盟成員國週五同意到2030 年將排放量減少至少1990 年水平的55%,委員會主席烏蘇拉·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 表示,這將使歐盟「走上2050 年實現氣候中和的明確道路」。

但科學家表示,為了將升溫限制在 1.5°C,這將有助於減少氣候變遷的負面影響,一些活動人士和科學家表示,55% 的降溫幅度遠低於所需水平。

歐盟氣候政策協調員克勞斯·羅里格(Klaus Röhrig)表示:「我們當然很高興能達成協議,這是一次非常艱難的談判,但我們仍然認為這遠遠不足以符合《巴黎協定》的1.5 攝氏度目標。

「這個 55% 的目標包括碳彙的清除,這進一步削弱了這一雄心」。

Röhrig 認為,科學表明,要實現《巴黎協定》的目標,歐洲需要到 2030 年將排放量減少 65%,而不是今天商定的 55%。

現在走上正軌是否太晚了?

羅里格表示,理事會的協議本身就是重要的一步,並充當“最高政治層面的綠燈”,這對於紀念《巴黎協定》五週年的會談之前的國際意義非常重要。

但他表示,歐洲需要增強其野心。 「科學告訴我們需要做的事情還不夠,但這不是失敗,也不是故事的結局,它向明年(即將發生的)事情伸出了援助之手。”

「我們浪費的任何時間都是浪費時間,並且會降低實現溫度目標的可能性。過去五年確實做得太少了,」他表示,並指出歐盟最初計劃的 40% 減排「絕對不夠」。

“我們認為還不算太晚。在過去的幾年裡,我們看到了群眾動員的巨大轉變,大眾對氣候變遷的緊迫性和危險性的認識大大提高。我們現在只需將其轉化為我們需要的政治意願。

氣候變遷智庫 E3G 歐盟政治主管 Lucie Mattera 也有同樣的觀點。

她對歐洲新聞台表示:「在歐盟政治中,氣候正在推動議程,非常重要的是,在全球大流行、歐洲在和平時期不得不面對的最嚴重經濟危機中,歐盟領導人仍然堅持氣候雄心。 」

“因此,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信號,表明歐盟對氣候雄心和氣候行動非常認真。”

關於歐洲理事會週五達成的協議,她指出,措辭為使目標更加雄心勃勃留下了空間。

「確切的措辭是『至少55%的目標』。這『至少』是你在歐洲委員會和議會之間推進的立法過程中改善目標的機會,」她說。

羅里格表示,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確保波蘭等依賴煤炭的國家獲得足夠的支持,使其經濟從化石燃料轉向再生能源。

「為了真正實現這一目標,我們將在明年提出主要立法。

“6月,歐盟委員會將提出歐盟主要氣候立法的修訂建議。”

他表示,這將是再次提高減排目標的關鍵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