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未有過這樣的聯合國氣候會議暴風雪在第 26 屆締約方大會如此短的時間內發表充滿希望的氣候聲明 –締約方會議第二十六屆會議– 在格拉斯哥舉辦。會議結束時,197 個國家同意達成一項新的氣候協議格拉斯哥氣候公約。
各國做出了到 2030 年限制排放的不同承諾,稱為“國家自主貢獻」(NDC),在 COP26 之前。隨後,許多國家在會議期間在其國家自主貢獻中添加了長期淨零聲明——例如英國的到 2050 年實現淨零排放承諾——以及與再生能源等問題相關的其他非約束性聲明。
這就留下了三種不同的排放源聲明需要評估以盤點我們現在所處的位置。
本屆締約方大會發表了一系列雄心勃勃的聲明——包括有史以來第一個聯盟目標化石燃料開採以及220名成員氣候行動聯盟– 但很難依賴它們的實作。
小國聯盟就以下問題發表了許多聲明:砍伐森林,甲烷排放量和煤炭使用。但這些並不是《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所有 197 個締約國之間具有約束力的協議(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參加 COP 的人。它們是意圖的陳述,不幸的是,並不總是能夠實現。
雖然氣候目標由設定的巴黎氣候協定包括努力在 2100 年之前將地球表面升溫限制在比工業化前平均高 1.5°C 的範圍內,目前的排放承諾仍可能導致氣候變暖超過2°C。這種差距被稱為“信譽差距」。
如果世界升溫1.5°C,全球79億人口中約有14%將至少經歷嚴重熱浪每五年一次。如果升溫 2°C,受影響的人數將增加三倍,使另外 17 億人面臨危及生命的極端高溫。
為了實現 1.5°C 目標,全球排放量需要下降45%到 2030 年。碳簡介發現目前的氣候政策將導致 2100 年地表暖化約 2.7°C。聲明COP26 預計氣溫上升將降至 2.4°C 左右。如果各國也實現淨零排放目標,這仍可能意味著氣溫升高 1.8°C。
問題
締約方會議的最後幾個小時是各種條款被加強和削弱的時候,從第一的到第二到第三到最終草案。這幾個小時主要討論了三個問題:
國家自主貢獻:《格拉斯哥氣候公約》是否會要求各國每年提交更雄心勃勃的國家自主貢獻,以便盡快減少排放?
聯合國前氣候負責人克里斯蒂娜·菲格雷斯先前建議各國在 2022 年而不是 2025 年加強 2030 年國家自主貢獻。然而,各國將如何應對仍有待觀察——在締約方會議結束後的幾個小時內,美國和澳洲已經拒絕要求明年改進國家自主貢獻。
化石燃料:該協議是否包括減少化石燃料生產並最終確定化石燃料生產規則的堅定承諾?排放權交易和抵消碳污染?
在聯合國氣候協議中,該協議的所有四份草案——包括最終版本– 包含有關化石燃料的聲明。不幸的是,這個最終聲明被嚴重淡化了。
雖然草案最初呼籲各國“加速淘汰煤炭和化石燃料補貼”,這一措辭是改變了要求各國「加速淘汰有增無減煤炭和效率低下化石燃料補貼」。
希望最近宣布的這項批評性聲明能夠加強協作承諾目前(中國)和歷史上(美國)最大的溫室氣體排放國之間的差距,以實現 2020 年代 1.5°C 的目標。
最終,正是這個聯盟削弱了關於煤炭的措辭。只有各方同意時才能達成共識可見的悲傷,接受後期幹預,將“逐步淘汰”煤炭改為“逐步淘汰”向下」。毫不奇怪,最大的阻力是化石燃料,這個產業受到了5.9 美元/噸2020 年全球補貼(4.4 兆英鎊)。
金融:該協議是否會提供足夠的財政援助來幫助發展中國家適應和生存氣候變遷?
該協議的其他關鍵要素圍繞氣候變遷的金融要素,包括設定碳交易價格、資助氣候調適以及支付極端天氣造成的損失和損害。聲明在一份早期草案中,尋求建立財政支持,以「避免、盡量減少和解決與發展中國家氣候變遷不利影響相關的損失和損害」。
這將建立格拉斯哥損失和損壞設施籌集資金支持氣候變遷影響前線的人。然而,這是被阻止受到歐盟和美國的打擊開發中國家國家。
從更積極的角度來看,該協議承諾已開發國家將資金加倍,以幫助發展中國家適應氣候變遷到 2025 年。再加上碳交易規則最終達成一致,儘管有潛力漏洞對於希望使用的公司碳抵消繼續排放,同時付錢給其他人,讓他們把碳留在地下。
前進
對協議成功的看法是深刻的偏振。締約方會議主席僅透過要求一些人做出犧牲、其他人接受較小的勝利來達成協議,這就是締約方會議主席所說的阿洛克·夏爾馬認為總體上是一個平衡的協議。然而,氣候變遷的全部問題在於,它是深刻的歷史和持續不平衡的結果。
呼籲超越煤炭和化石燃料補貼,並“保持1.5存活”,倖存下來——儘管情況危急。但那些稱讚 COP26 取得成功的人對接受該協議並選擇不要求全額支付氣候變遷餘款的發展中國家深表謝意。
這個故事是 The Conversation 對 COP26(格拉斯哥氣候會議)的報導的一部分,由來自世界各地的專家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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