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譽掃地的流行歌手加里·格里特 (Gary Glitter) 出獄一個月後又被召回監獄

名譽掃地的英國華麗搖滾音樂家加里·格里特因違反執照條件而被召回監獄。

這位 79 歲的老人的真名是保羅·加德 (Paul Gadd),上個月獲得許可16 年徒刑服刑 8 年後。當時,司法部發言人表示,他的執照條件是「最嚴格的」。

緩刑服務局發言人表示:“保護公眾是我們的首要任務。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設定了嚴格的許可條件,當罪犯違反這些條件時,我們會毫不猶豫地將他們送回拘留所。”

司法部尚未公佈此次違規的詳細信息,但有報導稱,Glitter 因試圖訪問暗網而被捕。在《太陽報》獲得的影片中,可以看到格利特正在使用支援網路的智慧型手機,並詢問“鴨鴨”和“洋蔥”,據信這些術語指的是暗網。

暗網由美國政府於 1990 年代發起,最初被情報機構用來保護其線上通訊。它使用一種稱為「洋蔥路由」的技術,透過全球電腦網路發送加密的線上流量,以隱藏用戶的位置和網路使用情況。

儘管暗網繼續受到人權組織和隱私活動人士的擁護,但它仍然以其託管虐待兒童、非法毒品市場和僱傭謀殺服務等內容而聞名。

這位被定罪的戀童癖者在多次被定罪後於 2015 年被定罪併入獄。

他被指控在 20 世紀 70 年代末與一名 14 歲女孩發生性關係。 1999年,他因下載兒童色情內容被判刑,並於2006年因兒童性虐待再次被定罪。 2002 年,他因性犯罪指控被驅逐出柬埔寨,並於 2006 年 3 月在越南因性虐待兩名 10 歲和 11 歲女孩而被定罪。

返回英國後,格麗特被終身列入性罪犯登記冊。

2015 年,他的第三次定罪也是因類似的罪行。他首次被捕是倫敦警察廳「紫杉樹行動」的一部分,該行動是在針對已故 BBC 明星吉米·薩維爾的歷史性虐待指控之後發起的。他在奧爾巴尼皇家監獄服刑三年,之後被轉移到多塞特郡波特蘭凡爾納皇家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