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權利法院維持法國法律對性工作者的客戶處罰

歐洲人權法院 (ECHR) 週四裁定,將性工作者嫖客定為犯罪的法國法律並未違反《人權公約》。

該裁決是在 261 名性工作者發起請願書後做出的,該請願書質疑 2016 年法國法律,該法律對性購買者處以最高 1,500 歐元的罰款,對屢犯者的處罰大幅增加。

賣淫反對者稱讚這項很少執行的監管決定是重大勝利。

然而,在大約 20 個協會的支持下,申請人辯稱,該法律迫使性工作者躲藏起來,增加了她們遭受虐待、暴力和性傳染感染的風險。

他們的案件在法國法院敗訴後,於 2019 年向斯特拉斯堡歐洲人權法院提交了請願書。

根據歐盟公約第8條,原告辯稱,法國懲罰性交易者的法律危害了他們的身心健康。

關於性工作者的健康和安全,斯特拉斯堡的法官表示,他們「充分意識到他們在從事活動時面臨的不可否認的困難和風險」。

法院表示,這一點“在 2016 年該法律通過之前就已經存在並觀察到”,“過去將教唆罪引入法國法律也造成了同樣的負面影響”。

人權組織國際特赦組織表示,週四歐洲人權法院的裁決錯失了更好地保護性工作者免受虐待和暴力的機會。

國際特赦組織婦女權利研究員安娜·布烏什(Anna Błuś) 表示:「這項裁決沒有認識到將性工作定為刑事犯罪會加劇歧視和污名化,並危及性工作者的安全,而性工作者是我們社會中最邊緣化的群體之一。

她補充說:“定罪還危及性工作者的人權,因為它為性工作者獲得住房、醫療保健和其他關鍵服務設置了障礙,並可能導致虐待、暴力、騷擾和勒索。”

隨著奧運會和遊客湧入的臨近,法國當局擔心賣淫活動可能會增加。不過,當局表示已採取措施提高人們的意識。

歐洲在如何處理性工作問題上存在分歧

關於歐洲如何對待性工作的爭論已經持續了數十年,特別是自 2000 年代初荷蘭開始監管賣淫以來。

2022年,比利時成為歐洲唯一性工作合法化的國家,而荷蘭、德國和奧地利都將某種形式的性工作合法化。

相較之下,法國和瑞典將性買賣定為刑事犯罪,但並未將性交易定為犯罪,其總體目標是「廢除」性工作。

世界衛生組織(WHO)和聯合國人口基金會(UNFPA)等多個聯合國機構以及大赦國際和人權觀察等人權組織反對將嫖娼定為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