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利下令賠償三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待遇」的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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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人權法院 (ECHR) 已命令義大利對三名突尼斯移民進行賠償,因為他們在 2017 年至 2019 年期間在蘭佩杜薩島停留期間受到「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

三人非法抵達義大利,然後被帶到蘭佩杜薩的接待中心。他們在那裡待了幾週,在此期間歐洲人權法院裁定他們「遭受了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

裁決提到,中心只有兩個廁所可供40人使用,有些人被迫睡在外面的床墊上,因為中心內沒有足夠的空間供所有人使用。

法院還裁定,三人被非法拘留,因為他們沒有被告知被拘留的原因。

法院在三份單獨的判決中寫道,“在沒有任何命令證明拘留(他們)合理的情況下”,法院認為原告“被任意剝奪了自由”。

義大利現在必須向三名原告每人賠償 5,000 歐元,加上 4,000 歐元的法律費用,總計 9,000 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