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其頓前總理尼古拉·格魯耶夫斯基被判犯有洗錢黨資金罪。
斯科普里刑事法院裁定,格魯耶夫斯基在 2006 年至 2012 年期間(部分時間在他任職期間)透過向其政黨的捐款非法獲取了超過 130 萬歐元。
法官還發現,格魯耶夫斯基利用黨的捐款透過在伯利茲註冊的離岸公司購買房產。
這名 51 歲的男子在匈牙利流亡三年,被缺席判處七年徒刑。
2018 年,格魯耶夫斯基在北馬其頓因多項指控被定罪後,在匈牙利獲得政治庇護。
他一直否認有不當行為,他的辯護律師表示,他們將對週四的最新裁決提出上訴。
格魯耶夫斯基的四名同夥也在政黨資金案中被判有罪,包括他的表弟薩索·米哈爾科夫(Saso Mijalkov),該國前情報部門負責人。
法院還下令沒收多處財產,包括斯科普里的豪華公寓。
格魯耶夫斯基於 2018 年首次被定罪,罪名是非法影響內政部官員購買一輛豪華賓士裝甲車。他被判處兩年監禁,但在被拘留前逃往匈牙利。
2020年,這位前總理還因2013年策劃暴力事件被判處18個月監禁。
格魯埃夫斯基曾於 2006 年至 2016 年擔任總理,目前還面臨另外三起涉嫌貪腐、選舉違規和濫用職權的案件。
這些指控均與 2015 年的竊聽醜聞有關,當時有超過 20,000 人(包括政治家、法官、警察、記者和外國外交官)的電話通話被非法錄音。
該醜聞引發了 2016 年提前選舉,格魯耶夫斯基領導的 VMRO-DPMNE 黨輸給了社會民主黨領袖 Zoran Zaev。
北馬其頓當局要求匈牙利引渡這位前民族主義領導人,但沒有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