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衛生組織 (WHO) 在發現對人類健康造成損害的證據低於先前認為的水平後,收緊了建議的空氣污染限值指南。
這使得歐盟對空氣污染的法律限制與世界衛生組織的建議不一致,歐盟允許某些類型的污染程度高出四到五倍。
該組織表示,自 2005 年世界衛生組織上次更新全球建議以來,「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空氣污染如何影響健康的各個方面」。
該公司表示,目標是透過新的《全球空氣品質指南》拯救數百萬人的生命。
據估計,約有 700 萬人因空氣污染而過早死亡,空氣污染可能導致兒童呼吸系統疾病和肺部損傷,以及成人心臟病和中風。
新指引建議了六種污染物的空氣品質等級:兩種粒狀物(PM)、臭氧(O₃)、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和一氧化碳(CO)。
根據環境法慈善機構 ClientEarth 稱,新的水平擴大了世界衛生組織的建議與歐盟法律限制之間的差距。
例如,對於 PM2.5,歐盟的法定限值現在比 WHO 建議高出五倍,而對於 NO2,則高出四倍。
該慈善機構聲稱,這些排放量“經常甚至系統性地超標”,使公民面臨危險程度的污染。
ClientEarth 清潔空氣負責人 Ugo Taddei 表示,新建議應該為歐洲各國政府「敲響警鐘」。
「清潔健康的空氣是一項基本權利,歐盟法律應該適合保護個人,」他說。
「委員會現在正在尋求改革歐盟空氣品質標準,世衛組織的這些新建議必須絕對反映在立法中。空氣品質指令的修訂是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可以確保歐盟人民在未來幾年內不必呼吸有害水平的空氣污染。
世衛組織總幹事譚德塞博士在宣布新的建議水準時表示,空氣污染對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國家人民的影響最為嚴重。
「世衛組織新的空氣品質指南是一個基於證據的實用工具,用於改善所有生命賴以生存的空氣品質。我敦促所有國家和所有為保護環境而奮鬥的人利用它們來減少痛苦和拯救生命。
新指南基於六項系統綜述中獲得的證據,其中考慮了 500 多篇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