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投票中,捷克共和國參議員批准了一項法律,該法律將賠償 1966 年至 2012 年間被國家非法絕育的數千名羅姆婦女。
從 1960 年代起,當時的捷克斯洛伐克共產黨政府頒布了一項對羅姆人社區婦女進行絕育的官方政策,當局稱這些婦女「文化不合格」。
非政府組織歐洲羅姆人權利中心的文件稱,羅姆婦女在接受剖腹產或其他手術時經常會收到需要簽署的批准表格,許多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署了絕育許可。
在其他場合,羅姆婦女被告知,除非她們同意,否則她們的孩子將被帶走。
「這嚴重侵犯了他們的權利,包括免於酷刑或虐待的權利;國際特赦組織捷克共和國研究員芭芭拉·切爾努薩科娃 (Barbora Cernusakova) 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是該國歷史上可恥的一章。”
她補充說,捷克參議院七月下旬的決定「最終將為非法絕育的倖存者建立一條訴諸正義的道路」。
她說:“幾十年來,這些勇敢的女性不得不忍受當局所遭受的創傷,但她們從未放棄爭取自己的權利。”
一旦賠償法案頒布,受害者將有三週的時間提供證據,以證明他們獲得約 11,700 歐元的賠償。
這將涵蓋 1966 年至 2012 年間的非法絕育案件。
絕育運動是如何發起的?
布拉格查爾斯大學羅姆人研究部助理教授海倫娜‧薩迪爾科娃 (Helena Sadilkova) 表示,絕育運動的開始有些自相矛盾。
1960 年代末,捷克斯洛伐克共產黨當局越來越擔心人口率下降,當時東方集團的大多數共產黨政府也是如此。
根據聯合國的數據,捷克斯洛伐克(由今天的捷克共和國和斯洛伐克組成)的生育率從1960年至1965年的2.20下降到1968年的2.07。
但由於政府的激勵措施——主要是現金支付和社會主義國家改善的福利——生育率在 1977 年達到了 2.51 的峰值。
然而,薩迪爾科娃表示,同時,當局認為與一般人口相比,捷克斯洛伐克羅姆人的出生率高得驚人。
她補充說,幾十年來,甚至幾個世紀以來,捷克和斯洛伐剋土地上的羅姆人「一直被描繪成落後且有問題的人」。
1918 年捷克斯洛伐克第一共和國成立期間,頒布了法律來規範他們的行動和活動。
據估計,90%的捷克羅姆人在納粹德國及其盟友「最終解決吉普賽問題」期間死亡。據信,有 22 萬至 50 萬名羅姆人(即歐洲總人口的 25%-50%)在這場羅姆人大屠殺(或稱「Porajmos」)中死亡,每年 8 月 2 日都會被紀念。
1948 年上台的捷克斯洛伐克共產黨奉行強制融合政策,經常將羅姆家庭搬遷到城市邊緣的破舊莊園。
北部城市莫斯特附近的查諾夫住宅區由共產黨政府於 1970 年代建造,如今已成為羅姆人社區社會隔離的象徵。
“僅靠毒藥不足以對付這些害蟲”,這是莫斯特當地極右翼政黨在 2018 年上一次地方選舉中的競選口號。
在同年的一次公開演講中,以其有爭議的言論而聞名的捷克現任總統米洛斯·澤曼讚揚了強迫羅姆人從事卑微工作的舊共產主義制度。
「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都從事挖溝工人的工作,如果他們拒絕工作,就會被認定為不願工作併入獄,」澤曼說。如果羅姆人拒絕工作,「他們就會打他。這是一種非常人性化的方法,在大多數情況下都有效」。
“文化不合格”
1969 年,捷克和斯洛伐克社會主義共和國在立法上獨立,這意味著它們制定了自己的法律。兩年後,也就是1971年12月17日,捷克社會主義共和國通過了第01/1972號指令。
一個月後生效,它允許地方當局和醫院對羅姆人婦女和殘疾患者進行絕育,儘管據信對羅姆人的非法絕育至少從 1966 年就開始了。
專門從事性別研究的捷克學者維拉·索科洛娃(Vera Sokolova) 2008 年發表的研究表明,在1972 年至90 年代進行的所有絕育手術中,羅姆婦女佔36%,但羅姆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從未超過2%。
同樣在1972年,捷克斯洛伐克聯邦勞動和社會事務部發表了一份題為「照顧社會不適應公民」的報告。它認為,由於社會主義已經消除了“物質不平等”,而且該國的人口是“同質的”,舊資本主義政權留下的任何“社會病態”都正在通過“文化不合格”而傳播。
「這種分析將羅姆人病態化,但從未明確表示過,因為這是隱含的理解,」花了幾十年記錄捷克斯洛伐克絕育運動的研究人員格溫多林·艾伯特和馬雷克·西爾瓦西在2018 年關於政府立法的文章中寫道。
由於意識形態的原因,共產黨當局無法解釋羅姆人社區在 20 世紀 70 年代仍然遭受的長期貧困是財富或社會不平等造成的,因為社會主義顯然已經消除了這種現象。
因此,根據 1972 年的政府報告,共產黨當局唯一的答案是,羅姆人的文化應該為他們的困境負責。對政府來說,他們「在文化上不合格」。
1975年,一位著名的婦科醫生在一篇有影響力的論文中寫道,出於“社會經濟原因”,對羅姆婦女進行絕育很重要,因為國家支付給這些婦女的補償少於“基因受損」兒童的補償。
四年後,政府宣布了一項針對同意絕育的羅姆婦女的新經濟激勵計劃,作為「透過計劃生育和避孕來控制高度不健康的羅姆人口」的一種方式。
薩迪爾科娃說:「整個運動強烈借鑒了共產主義時期產生的反吉普賽刻板印象,但也延續了以前的時代。」她補充說,這使得僅僅將共產主義當局視為“主要惡棍”變得有問題。
她評論說,雖然是共產黨政府制定了絕育運動的立法,但參與該想法準備的專家以及當地管理人員和醫護人員「才是運動的引擎」。他們「針對的是他們掌握的羅姆婦女」。
共產主義的垮台改變了什麼嗎?
更重要的是,這種做法並沒有隨著1989年共產主義垮台而結束。
然而,歐洲羅姆人權利中心 2015 年向聯合國委員會提交的研究表明,捷克共和國最後一次報告的羅姆婦女非法絕育案例是在 2007 年。
2005 年,當地發生了第一起訴訟,一名羅姆人原告聲稱,她四年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絕育。當地法院同意了,但裁定醫院只需道歉,而不需賠償。她於 2010 年提出上訴,歐洲人權法院裁定她有案件。幾個月後,捷克當局達成庭外和解,並判給她約 1 萬歐元的損害賠償。
據稱,在 20 世紀 90 年代和 2000 年代,對羅姆婦女的非法絕育仍在繼續,這反映了當今社區所感受到的持續歧視。
中歐各地的羅姆人社區仍然面臨著不成比例的高失業率、住房條件差和學校種族隔離的問題。在斯洛伐克的一些城市,建造了實體牆來隔離羅姆人和非羅姆人社區。
皮尤研究中心 2017 年的一項調查發現,78% 的捷克人不願意接受羅姆人作為家庭成員,53% 的人表示不會接受他們作為該國公民。
上個月,捷克共和國一名羅姆人男子被警察跪壓脖子幾分鐘後死亡,這讓羅姆活動人士將其與去年美國警察謀殺喬治·弗洛伊德的事件相提並論。
直到2009年,捷克政府才正式為強制絕育運動道歉。然而,就在幾年前,它在聯合國辯論中否認了這些指控。
州監察員 Otakar Motejl 2005 年的調查稱,過去幾十年來至少有 50 名婦女被非法絕育。羅姆人權利團體的一些估計表明,這一數字有數千人。
根據報道,2006 年,捷克勞工和社會事務部副部長 Cestmir Sajda 告訴大會:「這是假的。他們在所有情況下都誇大其詞。向聯合國發布的政府報告稱,「沒有一例非自願絕育得到證實」。
然而,這一切早在 20 世紀 70 年代就已為大眾所知。 1977 年,數十名反共活動人士簽署了《77 號憲章》,呼籲進行重大政治改革。主要簽署者之一是民主派偶像瓦茨拉夫·哈維爾(Vaclav Havel),他後來成為第一位後共產主義總統。
1978 年 12 月 14 日,簽署者分發了第二十三份競選文件:《關於羅姆同胞公民的立場》。它辯稱,羅姆婦女的絕育同意是透過「可疑」手段獲得的。
「捷克斯洛伐克的機構很快將不得不回答他們犯下種族滅絕的指控,」它說。
四十三年後,強制絕育的受害者才剛被告知他們可以得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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