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最高法院規定谷歌不必在全球範圍內刪除指向敏感個人資料的鏈接

歐盟最高法院裁定,谷歌無需在全球範圍內刪除敏感個人資料的連結。

2016 年,法國隱私監管機構 CNIL 對谷歌處以 10 萬歐元罰款,原因是谷歌拒絕應要求從全球互聯網搜索結果中刪除敏感信息,即所謂的“被遺忘權”。

但這家科技巨頭提出上訴,導致歐洲法院今天做出裁決。

該裁決意味著谷歌現在只需刪除與歐洲用戶無關的材料鏈接,而不是全世界的用戶。

被遺忘的權利

「被遺忘權」是在 2014 年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後確立的,該裁決涉及一名西班牙公民對谷歌搜尋中發現的有關他的材料提出索賠。

它允許歐洲公民要求搜尋引擎刪除與他們無關或過時資訊的鏈接,例如輕微刑事犯罪。 GDPR 於 2018 年生效,以收緊資料保護法規。

來自 Piratenpartei Deutschland 的德國議員 Patrick Breyer 告訴歐洲新聞台,此案引發了「網路上知識和資訊的可取得性」的質疑。

布雷耶在判決前表示,有利於谷歌的決定可能會“破壞互聯網並提高在線邊界”,因為歐洲用戶將無法訪問其他地方可用的搜索結果。

平衡使用者隱私和言論自由

針對谷歌的案件引發了人們對美國和其他國家言論自由權衝突的擔憂。

數據隱私技術公司 Ethyca 的聯合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希利安·基蘭 (Cillian Kieran) 告訴歐洲新聞,更多需要「告知人們正在收集哪些數據」。

「消費者對自己的權利了解不足,並且嚴重誤解了正在收集的數據量」。

其他專家一致認為,科技巨頭應該更深入了解用戶資料的使用方式,並為消費者提供選擇退出或完全從任何系統中刪除的選項。

希利安·基蘭 (Cillian Kieran) 表示:“用戶隱私和言論自由以及獲取準確和正確資訊的權利之間需要取得明確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