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丹麥因一項將尋求庇護者送往國外的新法律而受到批評?

丹麥透過立法為尋求庇護者被關押在歐洲以外的國家鋪平了道路,引發了強烈反應,並引發了更多問題。

丹麥《外國人法》修正案於上週四以 70 票對 20 票獲得通過。

這意味著什麼?

簡而言之,丹麥政府已被授權在處理個人申請期間將尋求庇護者轉移到其他國家。

這不會立即發生——丹麥需要先與另一個國家達成合作協議。

尋求庇護者可以被送到哪些國家?

我們還不能確定;然而,人們普遍猜測,正在考慮歐洲以外的地點——可能是非洲。

此前,丹麥政府於四月與盧安達簽署了一份諒解備忘錄。雖然它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它激發了未來談判與合作的潛力。

據丹麥報紙《日德蘭郵報》報道,與突尼斯、衣索比亞和埃及的談判也正在進行中。

該計劃將如何運作?

值得重申的是,丹麥尚未同意將庇護申請外包給歐洲以外國家的協議。

但是,如果確實如此,它將如何運作?

如果從丹麥轉移的移民未能申請庇護,那麼他或她將被要求離開該國。

但哥本哈根大學移民問題專家馬丁·倫伯格-佩德森告訴法新社,即使移民獲得庇護,他或她也不會自動返回丹麥。很簡單,移民在東道國擁有難民身分。

這引起了人們對哥本哈根選擇達成協議的國家的擔憂——特別是圍繞它們的人權記錄。

丹麥難民理事會秘書長夏洛特·斯倫特表示,「將處理尋求庇護者庇護申請的責任外化的想法既不負責任,又缺乏團結」。

“我們一再呼籲丹麥議會議員否決這項法案。類似的模式,例如澳大利亞模式或希臘島嶼上的所謂‘熱點’,都涉及嚴重的拘留、人身攻擊、庇護程序緩慢等事件。” 、缺乏醫療保健和法律援助,」她說。

斯倫特在聲明中補充說,目前尚不清楚如何管理第三國接待中心,因為丹麥負有保障尋求庇護者和難民權利的「法律責任」。

她說:“這也是我們對該法案的主要擔憂之一,不幸的是,該法案現在未經充分考慮就獲得通過。”

「事實上,議會已經對一項法案進行了投票,該法案為尚不存在的潛在庇護處理模式鋪平了道路,因此他們不知道該模式實際上意味著什麼。這意味著議會實際上已經在該法案中進行了投票。

有何反應?

國際社會的反應強烈,絕大多數是負面的,令人擔憂。

聯合國難民署全球發言人沙比亞·曼圖 (Shabia Mantoo) 表示:“難民署對丹麥繼續追求這一願景感到非常失望。”

她補充說,該機構仍然「堅決反對」「強行將尋求庇護者轉移到其他國家並破壞國際難民保護原則」的計劃。

人權觀察組織難民和移民權利部門主任比爾·弗里利克(Bill Frelick)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他表示,這項立法是對那些同意根據聯合國難民署全球難民契約「加強責任分擔」的各國政府的「一記耳光」。

他說:“通過將人員送往第三國,實質上就是將合法權利轉變為自由裁量的政治選擇。”

丹麥為什麼要這麼做?

領導這項想法的社會民主黨表示,離岸處理中心可能是解決非洲大陸移民危機的答案。

自 2014 年以來,已有超過 2 萬人在嘗試穿越地中海、前往歐洲尋找新生活的危險旅程時喪生。

當移民和難民意識到他們將被移出歐洲時,「他們將不再前往丹麥,這意味著他們將不再將自己置於地中海的危險境地,他們將不再像他們支付的那樣浪費大量金錢丹麥議會移民與融合委員會成員、社會民主黨議員拉斯穆斯·斯托克倫德(Rasmus Stoklund) 表示:

「如果我們成功建立這樣一個接待中心,激勵結構將會改變,因為來自非洲和中東國家不同地方的移民,如果他們知道自己將被遣送出境,他們可能會停止在丹麥尋求或申請庇護。又是歐洲。

「大多數尋求庇護者,略高於去年抵達丹麥的 50%,他們沒有尋求庇護的需要。他們是希望過上更好生活的移民。我理解這一點。而且我認為這是有道理的,但這還不足以獲得留在丹麥的居留許可。

2015年歐洲難民危機最嚴重時,丹麥收到了超過2萬份庇護申請,但這一數字在2019年下降至2,716份,去年則降至1,515份。

這是一個驚喜嗎?

並不真地。丹麥多年來一直在收緊移民規定,社會民主黨領導的政府先前也曾宣揚設立離岸難民中心的想法。

首相梅特·弗雷德里克森也重申了她的競選願景,即丹麥「零尋求庇護者」。

在其他頭條新聞中,最近有消息稱,政府取消了許多敘利亞難民的居留許可,並宣布這個飽受戰爭蹂躪的國家的部分地區「安全」。

其他歐盟國家也會這樣做嗎?

丹麥人權研究所高級研究員尼古拉斯費斯譚博士表示,歐盟成員國不太可能很快就會跟進。

他在接受歐洲新聞台採訪時表示:“丹麥……已經選擇退出大部分歐盟法律庇護制度。因此,丹麥可以做到這一點並不意味著其他歐盟國家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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