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表示不會向「氣候難民」提供庇護

德國週三表示,不會向自稱氣候難民的人提供庇護。

聲明中寫道:“聯邦政府不打算承認‘逃離氣候條件和變化’作為庇護理由,也不打算對法律做出相應的修改。”在一份聲明中

它補充說:“僅僅因為氣候變遷的負面影響而離開家園的第三國人民,不屬於現行國際條約法《日內瓦難民公約》意義上的難民。”

歐洲議會去年發布的文件顯示,自2008年以來,全球平均每年有2,640萬人因洪水、風暴、地震和乾旱而被迫流離失所。

簡報指出近幾十年來這一趨勢呈上升趨勢,「氣候難民」的數量將持續增加。

但世界各地的專家對於最佳術語的使用存在分歧。

氣候難民與氣候移民

聯合國機構國際移民組織贊成「環境移民」一詞,認為難民是在遭受迫害的風險下被趕出祖國的。他們也指出,將移民歸咎於氣候變遷是很困難的。

「環境移民可以採取多種形式:有時是被迫的,有時是自願的,常常處於兩者之間的灰色地帶,」國際移民組織報告指出。

報告補充說:「就洪水和乾旱等氣候災害而言,雖然環境因素是明確的,而且運動明顯是被迫的,但不能將氣候變遷明確指定為災害的原因。大多數氣候科學家都認為,氣候變化將導致氣候變遷。

它還認為,開放 1951 年《難民公約》以納入與氣候變遷相關的原因可能會削弱難民地位,並導致需要保護的人群被排除在外。

但對於環境正義基金會來說,氣候變遷及其引發的移民運動將對地緣政治產生深遠的影響。

該非政府組織寫道:“氣候變遷不僅有可能破壞戰後促進基本人權和發展的進步:它越來越被視為對脆弱國家和地區內部及之間和平的威脅。”在一份報告中

「隨著基礎設施甚至生計基礎的減少,衝突的風險將會激增,威脅到更廣泛的不穩定並使國家捲入衝突,加劇內部和外部的衝突,因為社區被迫尋求新的資源來養活自己,」它繼續說道。

該非政府組織呼籲制定一項文書來給予「氣候難民的定義和地位」。

根據歐洲議會文件,許多發展中國家已要求歐盟給予氣候移民難民地位,但迄今為止,個別成員國並不支持創建這個新類別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