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樂團 The 1975 因最近在馬來西亞音樂節 Good Vibes 上的表演而被勒令支付 1,230 萬令吉(約 230 萬歐元)的賠償金。
樂團必須在 8 月 14 日之前支付費用,否則可能面臨法律訴訟。
7 月21 日,1975 在馬來西亞吉隆坡的臭名昭著的演出因馬蒂·希利(Matty Healy) 在舞台上批評該國的反LGBTQ+ 法律並親吻貝斯手羅斯·麥克唐納(Ross MacDonald) 而被縮短。
親吻麥克唐納後,希利指著自己的股間告訴人群,「告訴人們他們可以用那個那個做什麼,真是太荒謬了」。
「如果你想邀請我來這裡表演,那你就滾吧。我會拿走你的錢,你可以禁止我,但我以前也這麼做過,感覺不太好,我完蛋了。
馬來西亞通訊及數位部隨後取消了節日剩餘兩天。
本週早些時候,音樂節的組織者亞洲未來之音 (FSA)概述了尋求經濟損失的計劃從 1975 年開始,儘管當時沒有透露 230 萬歐元的數字。
在給《馬來郵報》的新聲明中,該音樂節組織者來自Steven Thiru & Sudhar Partnership 的法律顧問David Mathew 表示,7 天的通知日期是8 月7 日,這意味著樂隊必須在8 月14 日之前支付損害賠償金,然後才能採取法律行動反對他們。
David Mathew 告訴《馬來郵報》:“在信中,FSA 要求 The 1975 承認自己的責任,並在 7 天內支付 2,099,154.54 英鎊(12,347,967.91 令吉)。” “索賠書是根據《英國實踐指導訴前行為和協議》的規定撰寫的,這些規定是英國民事訴訟規則的一部分。”
據馬修稱,FSA 索賠信的很大一部分歸因於主唱 Matty Healy 的違約行為。馬修斯向《馬來郵報》表示:“希利的代表明確提供了演出前書面保證,他和 The 1975 的現場表演在馬來西亞演出期間‘將遵守所有當地準則和規定’。”
「儘管如此,這一保證卻被忽視,樂隊的行為也明顯違反了與 FSA 的合同,導致音樂節取消,給 FSA 造成重大損失。”
繼他們在上個月的頭條新聞中採取的行動之後,馬來西亞 LGBTQ+ 社群有譴責希利,暗示他的行為會讓該國 LGBTQ+ 社區的生活變得更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