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院週二裁定,唐納德·川普因密謀推翻 2020 年選舉結果的指控而接受審判,駁回了他免受起訴的說法。
聯邦上訴小組的裁決標誌著法官幾個月來第二次駁回川普的豁免論點。
法院認為,這位美國前總統可以因其在白宮期間以及 2021 年 1 月 6 日他的支持者暴徒襲擊美國國會大廈之前所採取的行動而受到起訴。
但此舉也為這位共和黨前領導人可能向美國最高法院提起更多上訴奠定了基礎。
法官們寫道:“我們的結論是,公眾和行政部門對刑事責任的興趣超過了令人不寒而慄的總統行動和允許無理取鬧的訴訟的潛在風險。”
審判原定於三月進行,但上週被推遲,主審法官也沒有立即設定新的日期。
該裁決意味著什麼
審判日期具有巨大的政治影響,共和黨初選領先者希望將審判日期推遲到 11 月大選後。
如果川普擊敗拜登總統,他可能會嘗試利用行政部門負責人的職位,命令新任司法部長駁回聯邦案件,甚至可能為自己尋求赦免。
最高法院上個月表示至少暫時置身事外,拒絕了特別檢察官傑克史密斯迅速處理此事並迅速做出裁決的請求,之後上訴法院成為了豁免權爭議的中心舞台。
法院面臨的法律上未經檢驗的問題是,前總統在離職後是否可以因在白宮採取與其公務相關的行動而受到起訴。
最高法院裁定,總統免受官方行為的民事責任,川普的律師幾個月來一直主張這種保護也應擴大到刑事起訴。
他們表示,川普在2020 年大選中輸給拜登後,被指控在保住權力失敗的過程中所採取的行動,包括糾纏他的副總統拒絕認證選舉結果,都屬於川普的「外圍”範圍。總統的官方行為。
但史密斯的團隊表示,美國憲法或先前的案例中不存在這種豁免權,而且無論如何,川普的行為不屬於他的公務職責。
主持此案的美國地區法官塔尼婭·查特坎(Tanya Chutkan) 在12 月1 日的一份意見中駁回了川普的論點,稱總統辦公室“不會授予終身'出獄'通行證” 。
川普的律師隨後向華盛頓特區上訴法院提出上訴,但史密斯要求最高法院先介入,希望能得到快速、明確的裁決,並保留 3 月 4 日的審判日期。高等法院拒絕了他的請求,將此事交由上訴法院審理。
此案由喬·拜登任命的弗洛倫斯·潘法官和米歇爾·蔡爾茲法官以及由共和黨總統喬治·H·W·布希任命為法官的凱倫·勒克拉夫特·亨德森審理。
法官們在上個月的辯論中明確表達了他們對川普說法的懷疑,當時他們向他的律師提出了一系列尖銳的問題,並提出了一系列極端的假設,以測試他的豁免法律理論,包括總統是否指揮海軍突擊隊暗殺了川普。
川普的律師 D.約翰·索爾 (D. John Sauer) 的回答是肯定的——但前提是總統首先被國會彈劾並定罪。
這一觀點與該團隊的立場一致,即憲法不允許起訴像川普這樣被彈劾但隨後被無罪釋放的前總統。
華盛頓的這起案件是川普今年尋求奪回白宮時面臨的四項刑事起訴之一。他在佛羅裡達州面臨聯邦指控,指控他在海湖莊園非法保留機密文件,該案也是由史密斯提起的,定於五月開庭審理。
他還在喬治亞州法院被指控密謀顛覆該州 2020 年選舉,並在紐約被指控與向色情演員斯托米·丹尼爾斯支付封口費有關。他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