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觀點。歐盟必須加緊努力並通過海洋保護條約|看法

過去的一年向我們展示了面對重大危機時強有力的領導的重要性。

對我來說,這是我辭去瑞典副首相職務並遠離國家政治的反思時刻。

這種變化可以帶來清晰度,而且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清楚的是,我們需要強而有力的領導才能最終採取全球行動來保護我們的地球。

沒有什麼比海洋更重要、更全球化,海洋的大部分位於國家管轄範圍之外,危險地超出了治理或監管的範圍。事實上,我們地球表面的一半不屬於任何國家,但必須是每個國家的責任,特別是在我們藍色星球的生態系統對人類活動的恢復能力每分鐘都在危險地減弱的時候。如今,這些國際水域中只有 1% 受到保護,但我們的領導人有能力改變這種狀況。

保護所謂公海的千載難逢的機會——公海是全人類的責任和遺產的國際水域——已經準備好抓住。

為期二十年的尋求達成一項保護國家管轄範圍以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的國際條約(稱為“BBNJ”)的談判正在進入最後階段,並將在八月份的聯合國最後一次會議上完成。

但這還不是板上釘釘的事。爭端依然存在,各國達成一項脆弱、無效力的條約的威脅不容忽視。為了扭轉海洋的命運,我們的領導人需要提高水準並在最高層捍衛《公海條約》。

歐盟處於應對這項挑戰的理想位置,並與其他國家合作,突破談判中的最後一個癥結,讓條約順利完成。這包括確保《公海條約》履行其歷史使命。我們的海洋值得的不僅是安撫現狀的妥協。正如 80 多位國家元首簽署的《領導人自然承諾》中所承認的那樣,如果我們要解決地球面臨的危機,就需要進行變革。為了保護海洋,我們需要一項強而有力的、具約束力的公海條約,為海洋帶來真正的改變。

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歐盟領導人必須提高自己的雄心,遠遠超出目前擺在桌面上的保護性語言的範圍,否則可能會造成另一個空談。

我們不能接受一項將現行做法編入法典、不合標準的橡皮圖章管理和「紙質公園」(名義上的海洋保護)的條約。目前的做法行不通;只要看看海洋及其生物的健康狀況不斷惡化就知道了。海鳥、魚類和海洋哺乳動物因塑膠污染和非法漁業而大量死亡,它們的棲息地和生活不斷受到噪音、化學污染、富營養化和人類活動破壞的海底的干擾。尤其是氣候危機造成的酸化和變暖的致命威脅,已經殺死了珊瑚礁,給所有海洋生物帶來了壓力。

我們也不希望一項因排除關鍵產業而受到致命削弱的條約,特別是漁業、海底採礦和其他對海洋生物影響最大的活動。基本的現代評估和管理要求——就像適用於歐盟和其他國家水域的要求一樣——也需要適用於公海發生的所有人類活動。

最後,我們需要向其他多邊機構學習,避免使用否決權,讓一個國家阻止絕大多數人支持的行動。南極海洋生物資源保護委員會的幾個成員國持續阻礙南大洋新海洋保護區(MPA)的建設,這應該成為最低公分母決策的警世故事。

那麼,強而有力的公海條約是什麼樣的呢?

首先,它需要有「牙齒」——包括代表國際社會就我們共同的國際水域做出決定的權力。

其次,它需要建立在適用於漁業、航運和所有其他公海海洋活動的平等和統一的跨部門評估和管理標準以及監督規定的基礎上。

最後,它必須包括建立和管理公海海洋保護區的機制,這對於越來越多的政府呼籲在 2030 年全面、高度保護 30% 的海洋至關重要。

從現在開始,在最終談判之前的幾個月裡,歐盟應該證明他們認真同意一項使所有國家都能公平受益的條約。這意味著向發展中國家提出可信的建議,分享海洋遺傳資源並支持海洋技術的能力建設和轉讓,這是兩個最棘手的條約問題。為了實現所需的突破,這項優惠不僅要重新命名現有的優惠,還要包括和確定額外的資源,並為真正公平的惠益分享制度奠定基礎。

歐盟和其他國家政府也需要更積極主動地讓關鍵部門參與其中。如果沒有區域漁業管理組織、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和國際海事組織等漁業和航運機構的積極合作,《公海條約》就不會成功。現在應該採取措施讓他們參與討論並就他們在條約執行中的作用進行諮詢。海洋保護是一項複雜的挑戰,需要協作,組織之間沒有防禦姿態的空間。

應把握一切機會,強調簽署強而有力的公海條約的重要性並推動談判。歐盟可以確保將其列入即將舉行的 G7 和 G20 峰會、拜登總統 4 月 22 日的氣候高峰會以及其他高級別會議的議程,包括有關相互關聯的氣候和生物多樣性危機的會議。

經過數十年的審議,保護我們藍色星球的條約終於觸手可及。現在是歐盟帶頭、努力解決棘手問題、成為海洋所需的捍衛者的時候了。我們的領導人必須拒絕紙質公園、拒絕排除、拒絕一切照舊、拒絕阻礙性的否決權,並堅持制定一項全球性、公平的公海條約,以提供有效的海洋保護。機會就在眼前,我們只需要把握機會。

伊莎貝拉·勒文是瑞典前副首相。她是海洋行動之友的聯合主席和海洋團結的網絡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