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威脅要阻止出版商和用戶在澳洲分享新聞,因為一項要求 Facebook 為內容付費的法律。
這是對澳洲立法草案的回應,該草案要求 Facebook 和Google同意向新聞機構支付內容費用。
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主席羅德·西姆斯表示:“新聞企業別無選擇,只能與這些平台打交道,而且幾乎沒有能力就內容付費或其他問題進行談判。”
西姆斯表示,該代碼旨在解決新聞機構和數位平台之間的「不平衡」問題。
但如果 7 月公佈的代碼草案成為法律,Facebook 表示,他們將停止允許澳洲的出版商和用戶分享新聞。
Facebook 澳洲和紐西蘭董事總經理 Will Easton 寫道:“這不是我們的第一選擇,這是我們的最後選擇。”在一份聲明中。
伊斯頓補充道:“但這是防止違背邏輯的結果的唯一方法,這種結果將損害而不是幫助澳洲新聞和媒體行業的長期活力。”
谷歌也反對這項立法,認為這將使新聞機構比「擁有網站的其他人」擁有「不公平的優勢」。
谷歌在致澳大利亞人的公開信中寫道:“只有新聞媒體企業才會獲得信息,幫助他們人為地提高自己的排名,即使其他人提供了更好的結果。”
澳洲政府認為,新聞內容為數位平台帶來了優勢,他們應該獲得公平的回報。
在公開信中,谷歌也將該立法草案視為對隱私的威脅,並表示無法知道用戶資料是否受到保護。
點擊上面的播放器觀看 Seana Davis 在 #TheCube 中的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