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任何想要獲得 iPhone 應用程式的人只有一個地方可以去——蘋果自己的應用程式商店。美國最高法院週一聽取了關於客戶是否可以聲稱這種安排相當於抬高價格的壟斷而提起訴訟的爭論。
如果法官允許案件在下級法院繼續審理,而蘋果最終敗訴,那麼應用程式商店可能會受到干擾。儘管應用程式的平均價格略高於 1 美元,但 App Store 在 2017 年為該公司帶來了約 110 億美元的收入。
軟體開發人員表示,這一結果將擾亂應用程式創建者和客戶之間運營的類似線上市場。但一些消費者團體表示,這可能會產生競爭,降低價格。
蘋果敦促最高法院駁回此案,稱其實際上並沒有銷售任何東西,而是在經營一個允許應用程式開發人員銷售其產品的市場。一個關鍵問題是:誰對過高收費負責——是開發者制定價格,還是蘋果公司對每售出的應用程式徵收佣金?
蘋果 iPhone 的設計只能運行透過其 App Store 銷售的程式。當軟體開發人員提供他們的產品時,Apple 會對其相容性和惡意軟體進行審查,一旦獲得批准,就會向開發人員收取 30% 的佣金。當客戶購買應用程式時,Apple 會收取購買價格(如果有),並將收益發送給開發者。
但一群 iPhone 客戶提起了集體訴訟,聲稱蘋果為應用程式創建了一個封閉的市場,允許該公司對每筆銷售徵收壟斷性超額費用。
代表客戶的律師大衛·弗雷德里克(David Frederick)表示:「蘋果故意封閉的系統阻止了競爭,這使得應用商店能夠收取比蘋果被迫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吸引應用程式搜尋者更高的價格。
如果客戶在訴訟中勝訴,這可能會帶來豐厚的回報:反壟斷法允許尋求三倍賠償。
但蘋果公司的律師丹尼爾沃爾(Daniel Wall) 表示,該公司非但沒有抑制競爭,反而“創造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充滿活力的新行業”,現在通過App Store 提供了超過200 萬個程序,這個電子市場“推動了蘋果公司的發展”。
對最高法院來說,問題很簡單──誰可以起訴? 40年來,法院一直認為,當有非法壟斷時,只有直接購買者才能提起損害賠償訴訟。例如,假設鎮上唯一一家乾洗化學品供應商收費過高。根據這項長期存在的法律原則,自備衣物的顧客不能提起訴訟。只有乾洗店可以,因為他們是化學品的直接買家。
因此,在蘋果公司看來,即使應用程式商店構成非法壟斷(該公司堅稱並非如此),也只有應用程式開發商可以提起訴訟,因為他們是蘋果分銷服務的實際買家。在此基礎上,舊金山的聯邦法官駁回了訴訟,得出結論:蘋果沒有直接向 iPhone 消費者銷售任何產品。
但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推翻了這項判決。它認為蘋果的行為就像一個零售商,購買產品然後轉售它們。因此,客戶被允許提起訴訟。蘋果公司就此決定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川普政府站在蘋果這邊。司法部在法庭之友簡報中表示,由於價格是由數以萬計的應用程式開發人員制定的,因此很難確定應用程式商店是否收費過高。
法院將於六月下旬對此案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