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觀點。全世界都在看著波蘭的民主正在被煮死看法

勞倫佩奇教授來自倫敦密德薩斯大學的教授回答了歐洲新聞網有關波蘭當前局勢的問題。

法治國家如何定義?一個國家被承認為法治國家是否有一套最低標準?

法治國家是一個遵守並不斷尋求維護以下一組相互關聯的原則的國家:合法性;法律確定性;禁止任意行為;獨立公正的法院;有效的司法審查包括尊重人權,最後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根據歐盟委員會和歐洲委員會諮詢機構威尼斯委員會的說法,這些是法治核心的六個基本原則。後者還製作了一份“法治清單”,其中提供了關於如何理解這些最低標準以及如何評估對這些最低標準的遵守情況的信息靈通且有用的概述。

關於民主概念的同樣問題。民主國家甚麼時候可以轉向專製或獨裁國家?是有一個關鍵時刻還是漫長的過程?

與法治類似,民主的概念可以被理解為要求遵守一組最低限度且相互關聯的要素。借用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基本要素清單,民主不僅需要尊重上述法治,也需要尊重權力分立;政府/國家/機構的問責制和透明度;政黨和組織的多元化製度;自由、獨立和多元化的媒體,以及對人權的尊重,特別是結社和言論自由、投票權以及透過普遍和平等的投票權和無記名投票方式在真正的定期自由選舉中被選舉的權利。

並不總是存在一個明確的門檻,到那時一個國家就不再是民主國家,而是成為獨裁國家或獨裁國家。例如,我們目前正在目睹這項進程的完善,以前的民主政權逐漸不再是民主政權。新獨裁者傾向於參加選舉,而不是像政變這樣明顯的轉折點,一旦掌握了執政政權,他們就會緩慢而堅定地奪取、掏空或拆除現有的製衡機制。他們的主要目標是鞏固權力,特別是重塑選舉框架,並在下次選舉前佔領媒體。然後,最終會出現表面上自由但完全不公平的選舉,執政黨很難輸掉這場選舉。從新一代獨裁者的角度來看,如果最壞的情況發生,他們總是可以依靠友好的司法機構(之前已被策略性清洗)來取消或最大限度地減少不便的選舉結果。

借用最近一本書的書名,新獨裁者已經學會如何在光天化日之下竊取選舉。在大多數情況下,不再存在一次性違憲時刻,即民主政權可能不再存在的明顯轉折點。相反,我們看到的是「溫水煮青蛙」策略。換句話說,潛在的獨裁者傾向於以漸進但並不總是可見的方式實施一套相互關聯的正式和非正式措施,旨在逐步破壞民主和法治,而人們卻始終察覺不到。當人們最終醒悟時,為時已晚。民主和法治已經死了。

2018 年 7 月的今天波蘭怎麼樣?身為律師,您完全了解其法律體係正在發生的變化,您能說波蘭是法治國家嗎?這是民主國家嗎?

簡言之,波蘭不再是一個法治國家。例如,我完全同意歐盟委員會和許多其他國際知名機構提供的診斷。從本質上講,波蘭所謂的「司法改革」根本不是改革,而是對波蘭司法獨立的一系列蓄意的系統性攻擊。它們的累積影響意味著波蘭執政黨現在可以隨意違反波蘭憲法而不會承擔任何後果。它已經多次透過法律來做到這一點,借用歐盟委員會的分析,這些法律允許它「對司法部門的組成、權力、管理和運作進行政治幹預」。一旦執政黨(似乎有可能)引入“選舉改革”,以從根本上確保它無論如何都不會失去權力,波蘭也將不再是一個真正的民主國家。

波蘭司法系統的所有這些變化(改革)都是由政府和在無爭議的自由選舉中選出的多數派提出的。這還不足以證明他們的改革是合理的嗎?

不,這些都不是「改革」。波蘭執政黨所採取和正在實施的變革應該被描述為對波蘭司法機構的一系列協調一致的攻擊。威尼斯委員會在這方面談到了與蘇聯及其衛星國現有機構驚人相似的變化。當然,諷刺的是,這些變化的官方動機部分是出於「去共產主義」波蘭法院的目標。

真正的民主要求的不僅是舉行定期選舉。多數統治也不應該與多數暴政混淆,特別是當「多數」觀點實際上是表達出來的,而不是說是由執政黨製造的,而公民在實踐中沒有任何發言權時。擁有立法多數並不意味著可以違反憲法,也不能進行波蘭最高法院第一任院長所說的針對司法機構的政變。然而,看到「人民意志」的說法被使用並不奇怪。這就是獨裁者和獨裁者在尋求建立選舉獨裁政權時所做的事情,並以此威逼批評者屈服。此外,違反憲法和無視國際義務的行為也不符合歐盟成員資格。

波蘭目前的司法狀況對該國一般民眾的生活會產生哪些具體影響?

大多數公民一開始並不會清楚看到波蘭司法獨立不斷遭到破壞的具體後果。那些對波蘭司法部門有過了解的人實際上似乎已經相信了這樣一種虛假說法,即所謂的改革將提高波蘭法院的效率,特別是在法庭上解決案件所需的時間方面,然而,這往往會導致波蘭法院的效率下降。但所謂的「司法改革」在這方面無濟於事,我應該補充一點,波蘭法院解決民事和其他索賠所需的平均時間實際上比大多數歐盟國家的平均時間要好。相反,我們將看到執政黨對法院運作進行戰略性但謹慎的干預,無論是當申請人或被告與其有聯繫時,或者相反,當他們被視為執政黨的對手時,或者當執政黨的利益受到損害時被認為以某種方式受到未決訴訟的威脅。然後,只需一個電話即可將相關案件分配給「正確」的法官或說服任何獨立法官做「正確」的事情。

此外,波蘭憲法法庭的有效控制意味著波蘭民主正在通過違憲立法而受到溫水煮青蛙戰略的影響,但執政黨不會面臨任何風險,因為有效的憲法審查現已被抵消。當波蘭公民最終意識到所造成的傷害時,可能為時已晚,因為整個憲法體系將被佔領,這使得權力移交在實踐中即使不是不可能,也將變得極其困難——幾乎沒有什麼有效的反對派可供投票支持在更廣泛的不公平選舉背景下,如果發現一些選舉惡作劇,沒有獨立的司法機構可以向其提出法律投訴。

在國際層面會產生什麼後果?在歐盟? 「塞爾默案」可以作為一個例子嗎?

除了首次啟動要求歐盟理事會確定波蘭當局是否存在嚴重違反法治的明顯風險的程序外,歐盟委員會還啟動了多項程序。最近,委員會敦促波蘭政府不要繼續實施最高法院的法律,這將導致其成員被清洗,這明顯違反了司法獨立的原則,包括法官的不可撤職原則,這一原則受到波蘭憲法和歐盟法律的保障,以保護法院免受政治影響。問題在於,時間至關重要,而歐盟的行動速度往往十分緩慢。當委員會最終介入歐洲法院時,波蘭最高法院很可能已被清洗,其法官被新的、溫順的、合格或不合格的法官取代或超過。

重要的歐洲法院塞爾默的裁決今天發布的《意見》在這方面值得注意。簡言之,法院前所未有地強烈強調司法獨立的重要性以及歐盟國家維持和尊重法院獨立性的義務。實際上,這項裁決本質上意味著,如果國家法院認為波蘭司法機構的獨立性已受到如此嚴重、系統性的損害,以至於個人受到歐洲逮捕令必然會侵犯他向獨立法院提起訴訟的基本權利,而這就是公平審判權的核心。

歐盟委員會對波蘭局勢的反應是否夠強烈?會有效果嗎?

夠強是的,夠快不是。因為一旦青蛙被煮死,委員會往往會採取有意義的行動,所以當不同的歐盟程序結束時,波蘭很可能不再是一個基於法治的真正民主政權。然而,委員會的行動應該受到讚揚,儘管可以說為時已晚,而在理事會舉行會議的各國政府一直在盡最大努力忽視這個問題,希望它能夠消失。更糟的是,一些政府起到了適得其反的作用,破壞了委員會的努力,不僅有匈牙利總理等通常支持波蘭“改革”的人,而且還有英國政府,英國政府至少曾經主張各國應該有權追求“改革」。他們自己的民主議程”,無論該國的憲法保障和國際義務如何。令人沮喪的現實是,借用謝佩勒教授提出的概念,我們正在考慮繼匈牙利之後歐盟可能鞏固另一個混合「民主國家」。

在此背景下,波蘭還能被完全視為歐盟成員國嗎?

任何希望加入歐盟的國家都希望能夠這樣做,除非它表現出持續和高度遵守法治和民主。然而,一旦進入歐盟,匈牙利的先例以及波蘭法治狀況看似不可避免的持續惡化表明,國家當局可以在違反歐盟基本價值觀的情況下逃脫懲罰,而不會造成嚴重後果。例如,沒有任何程序允許歐盟國家被踢出歐盟,但這無論如何都不是明智的行動方針。最終制裁持續嚴重違反法治的歐盟國家的可用程序需要一致同意。由於歐盟有兩個「流氓」政府,這項規定基本上失去了所有勸阻作用。這種顯然無法追究「流氓」政府責任的可能結果之一是,透過暫停基於互信/互認的機制,國家法院將以分散的方式出現「抵抗」。我相信,法院有機會直接評估波蘭「司法改革」的兼容性並讓波蘭當局完全違反其條約義務,特別是維持波蘭的義務,也只是時間問題。

洛朗·佩奇是倫敦密德薩斯大學歐洲法教授、法律與政治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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