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週四(11 月 14 日)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布魯塞爾對英國發起侵權訴訟,指責該國「沒有提出歐盟專員職位候選人,違反了其歐盟條約義務」。
英國首相鮑里斯·約翰遜拒絕任命該職位的候選人,認為鑑於 12 月 12 日即將舉行的大選,他無法這樣做。
7月,約翰遜承諾「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提名新的歐盟委員。
“因此,在任何情況下,我們都不會為 12 月 1 日上任的新委員會提名英國專員,儘管這顯然無意阻止歐盟任命新委員會”,約翰遜在他的第一次演講中告訴下議院。擔任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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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歐盟條約,每個成員國都有義務提名一名委員會成員。
雖然英國在 2016 年脫歐公投後正處於脫離歐盟的過程中,但在正式脫歐日期之前它仍然是歐盟正式成員國,該日期最近已延長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
那麼這個法律案件的下一步是什麼?
**「**英國當局最遲要在 11 月 22 日星期五之前提出意見。這一短的時間期限是合理的,因為下一屆委員會必須盡快就職,」委員會表示。
歐盟委員會表示:“在審查這些意見後,或者如果在此期限內沒有提交意見,委員會可以在適當的情況下發布合理意見。”
分析人士稱,即將上任的歐盟主席烏蘇拉·馮德萊恩擔心,英國未能提名一名專員將導致她擔任歐盟委員會主席的任期進一步推遲。
歐洲議會議員阻止了馮德萊恩團隊的三名選秀權,認為他們不適合擔任委員。這使得她希望委員會接管的日期被推遲,最早從 11 月 1 日推遲到 12 月 1 日。
因此,侵權訴訟是馮德萊恩最大程度降低新委員會面臨法律挑戰風險的一種方式,因為歐洲議會議員正在批准她的委員職位替代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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