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市長禁止在黃背心抗議活動中使用閃光球防暴槍

週六,法國一名市長頒布法令,禁止警察在黃背心抗議活動中使用閃光球防暴槍,理由之一是聯合國要求對警察暴力的指控進行調查。

法勒斯堡是摩澤爾東部省份一座擁有約 5,000 名居民的小城市,市長丹尼·科赫爾 (Dany Kocher) 於週六頒布了這項法令。消息由記者兼反警察暴行活動人士大衛·杜弗雷斯在網路上發布。

該法令引用了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米歇爾·巴切萊特週三提出的要求,要求「對所有報告的過度使用武力案件進行全面調查」。

它也提到了歐洲委員會的2月推薦法國當局「應在旨在維持公共秩序的行動中暫停使用LDB(橡皮子彈發射器)」。

科赫的決定可能會重新引發關於警方使用「LDB40」的爭論,這種武器被描述為非致命武器,可發射 40 毫米半剛性橡膠球。

關於是否禁止的爭論在幾名「黃背心」抗議者受重傷後,這種技術在法國的使用已經持續了數週。其中一人陷入昏迷,幾人下巴骨折,據警方稱“我們把他們分開吧”(讓我們解除他們的武裝)小組中,至少有15人已經部分失明。

法國最高人權事務負責人雅克·圖邦(Jacques Toubon)支持一項禁令,認為橡皮球發射器“可能構成巨大危險”,並呼籲“政府做出規定”,但當局拒絕了批評,稱使用這種武器是有理有據。

2 月 1 日,該國最高法院國務委員會站在政府一邊,駁回了非政府組織人權聯盟和工人工會 CGT 提起的禁止該武器的訴訟。

聲明稱,未來抗議活動中反覆出現「暴力和破壞」的風險意味著防暴槍「是讓部隊維持秩序所必需的」。

這兩個組織已對該決定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