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議員呼籲釋放丹麥海洋活動家保羅·沃森

歐盟議員呼籲釋放丹麥海洋活動家保羅·沃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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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瑪爾塔·帕切科&影片由伊莎貝爾·馬克斯·達·席爾瓦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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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美籍加拿大活動家因 2010 年與一艘日本捕鯨船相遇而在格陵蘭島被捕。

歐洲議會代表今天(9月5日)在布魯塞爾丹麥大使館前抗議,要求釋放今年稍早應日本要求在格陵蘭島被丹麥警方逮捕的一名自然資源保護人士。

歐盟議員艾瑪·福羅(法國/左翼)和莉娜·席林(奧地利/綠黨)帶頭抗議,馬克·博滕加(比利時/左翼)、托馬斯·佩勒林-卡林(法國/社會民主黨)、讓-馬克·熱爾曼也加入了抗議行列。保護協會的創始人,他的船在格陵蘭島首都停靠時被捕,努克,7 月 21 日,丹麥當局。

這項追捕行動是由日本2012 年發布的國際逮捕令引發的,該逮捕令指控一名美籍加拿大海洋活動人士在2010 年2 月在南極海域遭遇時損壞一艘日本捕鯨船、妨礙商業活動並傷害一名船員。

議員們表示,國際刑警組織的逮捕行動主要源於沃森反對南極洲非法捕鯨的努力,他們組織了這次抗議活動,以回應週三(9月4日)格陵蘭高等法院決定將沃森再關押28天。

如果被引渡,沃森可能面臨最高 15 年的監禁。

席林說:“保護自然不是犯罪。保羅·沃森一生致力於保護海洋生物和我們的星球。他維護國際法並保護我們的海洋。”活動人士面臨的鎮壓。

福羅議員讚揚了她作為一名致力於保護氣候、海洋和生物多樣性的政治家所做的工作,並表示保持沉默不是一種選擇:“我們不能接受對環保活動的鎮壓和定罪。”

「來自世界各地的聲音已經呼籲丹麥不要引渡保羅·沃森,」福羅說。 “現在,成千上萬的公民將目光投向丹麥政府,它可能會做出環保主義者不會忘記或原諒的政治決定。”

所有歐盟國家都禁止捕鯨,因為歐盟制定了嚴格的保護法,例如1992 年的棲息地立法和1963 年通過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貿易。

據國際捕鯨委員會稱,在歐盟之外,挪威不受 ICRW 規則約束,反對 1986 年國際暫停商業捕鯨,自 1993 年以來繼續出於商業目的捕鯨,每年捕獲約 500 頭小鬚鯨。

歐盟委員會並未對此事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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