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5名民主活動人士在最大的國家安全案件中被判入獄

週二,香港民主運動的 45 名主要活動人士在香港最大的國家安全案件中被判處 4 至 10 年徒刑。

他們根據2020年國家安全法被起訴,該法是為了回應前一年香港爆發的大規模抗議活動而出台的。

被監禁者屬於所謂的“香港47人”,這是一群活動人士和立法者,他們於2020年因參與非正式的選舉前初選而被捕,該次投票的投票率創歷史新高。

這次非正式投票是在國家安全法出台幾天後舉行的,該法將異議、煽動叛亂和外國勾結行為定為刑事犯罪。它吸引了 61 萬名選民,獲勝者預計將進入正式選舉。

然而,政府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大流行引發的公共衛生問題為由,取消了正式立法選舉。

檢察官聲稱,香港47人計劃透過贏得立法機關多數席位並利用其阻止政府預算來癱瘓政府並迫使香港領導人辭職。

法律學者戴耀廷是被判處最高十年徒刑的人之一,法官稱他是該行動的主謀。

在網路上發布的聲明中,評審寫道,戴秉國發表了一系列概述其想法的文章,本質上是「倡導一場革命」。在一封請求從輕處罰的信中,戴秉國辯稱,他概述的步驟「從未打算作為任何政治行動的藍圖」。

法官駁回了一些被告關於該計劃永遠不會實現的論點,並表示「所有參與者都已盡一切努力確保其成功」。

他們也表示,為組織初選投入了大量的時間、資源和金錢。

判決書中寫道:“當初選於 7 月 10 日至 11 日舉行時,沒有人提及這只不過是一場學術活動,而且該計劃絕對無法實現。”

國際譴責

觀察家表示,這次審判表明,在 2019 年大規模反政府抗議活動之後,當局如何鎮壓異議,同時加強對媒體的限制並減少公眾在選舉中的選擇。

他們表示:“這些巨大的變化表明,北京方面承諾在這個前英國殖民地於1997年回歸中國後50年內維持其公民自由,而這一承諾正變得越來越空洞。”

北京和香港政府都堅稱,國家安全法對於香港的穩定是必要的。

這項判決也引發了外國政府和人權組織的批評。

人權觀察組織中國部副主任王瑪雅表示,“參加選舉並試圖獲勝現在是一種犯罪行為,可能會導致在香港入獄十年。”

王補充說,嚴厲的判決清楚地反映出香港的公民自由和司法獨立在國安法實施四年來迅速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