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觀點。 Michal Šimečka:無法解決歐盟法治危機將導致解體 ǀ View

在冠狀病毒爆發以及歐洲社會和經濟受到前所未有的威脅的情況下,匈牙利、馬耳他,尤其是波蘭的法治危機很容易被遺忘。

甚至在今年稍早疫情爆發之前,中歐非自由政策倡議的消息就很難吸引布魯塞爾政治人物的想像。畢竟,波蘭執政的法律與正義黨多年來一直公然廢除制衡並奪取司法系統所有部門的控制權,即使最近通過並實施了所謂的「槍口法」代表高水位線。匈牙利的維克多·歐爾班則擁有看似無底洞的軟獨裁措施,隨時準備提出並實施。

一旦疫情的嚴重階段消退,歐盟成員國解決民主解構問題的興趣就會更小。然而,這是短視的行為,並將再次困擾聯盟。

國家法院在確保布魯塞爾做出的法律承諾切實產生實際影響方面始終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這可能比任何其他權力部門都重要。在缺乏強大的中央政府或聯邦警察部隊的情況下,在大多數情況下,國家法院是私人團體可以使用的唯一機構,可以確保歐盟法律得到實施,即使缺乏這樣做的政治意願。涉及歐洲法院的案件轉交機制保障了這個高度分散的執行系統的一致性。

在歐洲一體化的 50 年的幸福歲月裡,國家法院需要獨立於行政權力的假設在很大程度上是隱含的。法院獨立是理所當然的事,權力分立是自由民主的基本和必要支柱。正是在這種隱含的基礎上,歐洲逮捕令等具體合作機制以及更廣泛的歐盟承諾得以可靠地制定。

過去十年發生的事件挑戰了一個隱含的假設,即所有成員國都擁有共同的價值觀基石,而其機構正是以此為基礎而建立的。匈牙利和波蘭並不羞於推翻國家機構的獨立性。其他地方的民粹主義者則夢想效法他們的榜樣。

既然支撐歐盟運作的不言而喻的共識已經消失,歐盟需要捍衛它想要代表的價值。為了歐盟的生存,長期以來一直隱含的東西——對民主、法治和基本人權的共同承諾——現在需要明確。從長遠來看,歐盟需要修改其條約,以尊重其基本價值為加入歐盟的條件,包括在必要時採取一系列可信的製裁。從短期來看,我們需要一個定期機制來評估每個成員國的法治狀況,並在歐盟和國家層級採取政治後續行動。

十天前,我們目睹了歐洲對法治的自滿所帶來的實際結果,或許也讓我們看到了嚴峻的未來。德國卡爾斯魯厄地區法院以無法保證波蘭的公平審判為由,拒絕引渡一名波蘭國民。 「槍口法」的出台,旨在對質疑波蘭政府司法改革的法官進行紀律處分,被認為是波蘭司法系統嚴重缺陷的一個特殊原因。兩年前,一名愛爾蘭法官在另一起歐洲逮捕令案件中已經表達了對波蘭法治的擔憂。

我們不應該擔心更多成員國退出歐盟,而應該警惕影響歐洲各個層面合作的漸進的去中心化解體和信任的逐漸侵蝕。國家司法機構對於保障歐盟法律賦予的公民權利至關重要。他們確保法律在實踐中發揮作用,而不僅僅是停留在紙上。如果沒有司法獨立,公民和企業可能會擔心自己的歐盟權利。透過初步裁決程序訴諸歐洲法院(CJEU)的條件是移交法院的獨立性。

歐盟委員會作為歐盟條約的守護者,越來越依賴國內訴訟來維護歐盟法律在成員國的有效性,而不是直接向歐盟法院提起侵權訴訟。限制司法獨立將排除此重要的執行途徑。

歐盟法律的實施本身就具有挑戰性。如果成員國政府控制國家司法機構,那是完全不可能的。如果歐盟想要作為一個為所有公民提供服務的有意義的組織而生存,它就必須加強對持續法治危機的反應。

米哈爾·西梅奇卡是「復興歐洲」組織的副主席和歐洲議會民主、法治和基本權利機制的報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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