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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歐洲計程車司機的強烈反對優步2011 年開始在歐洲營運。
計程車司機參加了示威活動,指責該公司不公平競爭。這導致了一場法律訴訟,對該公司在多個國家造成了嚴重後果。
事件發生後,公司遭受重大打擊歐洲法院裁定 Uber 提供交通服務,而不是數位中介,因此必須遵守該地區嚴格的交通規則。
當局在保加利亞,拉脫維亞,丹麥和匈牙利是那些嚴厲打擊 Uber 並不允許其營運的人之一。
更具體地說,歐洲法院裁定 Uber 是一家運輸公司,而不是一款應用程序,應該像傳統的計程車公司一樣受到監管。它只能使用有執照的司機,並滿足與健康和安全以及數位平台上的司機背景調查相關的其他嚴格規定。因此,並不是任何擁有汽車的人都可以透過該應用程式進行交通服務。
因此,該行業的控制權取決於歐盟成員國。
無論哪種方式,公司的營運都將受到限制,Uber將不得不調整其8年前進入歐洲市場時的核心業務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