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監管機構尋求大型科技公司對平台指南的意見

荷蘭競爭管理局已要求平台和其他線上服務提供者提供回饋意見,以起草指南,以幫助公司遵守《數位服務法》(DSA)。

根據去年 8 月生效的歐盟範圍內的 DSA 規則,歐盟每月平均用戶超過 4500 萬的線上平台必須遵守更嚴格的規則,例如透明度要求和未成年人線上保護。

荷蘭消費者和市場管理局 (ACM) 將可能成為 DSA 和數位市場法案 (DMA) 以及針對大型線上平台的線上競爭規則的國家執行者。

任何向歐洲人提供數位服務的企業最終都必須遵守 DSA,但較小的平台將比最大的平檯面臨更少的義務。在這些情況下,27 個歐盟成員國的國家監管機構是主要聯絡點,也幫助委員會收集證據。

在其草案中指引今天發布的 ACM 解釋了託管平台和線上市場等企業如何為 DSA 合規性做好準備,因為歐盟規則留有解釋空間。

例如,市場可以創建一個關於銷售非法和假冒產品的線上介面,並確保使用其服務的商家透過標準化清單履行資訊義務。指南草案建議,社群媒體提供者可以考慮採取措施,將家長監督作為保護上網兒童的預設。

公司必須在 2 月 16 日之前對該文件提出意見; DSA 將於第二天納入荷蘭國家法律。

投訴

ACM 主席 Martijn Snoep 在布魯塞爾舉行的 CERRE 數位平台高峰會(1 月 17 日)上發表講話時表示,很難估計該機構將收到多少與 DSA 相關的投訴。

「去年我們收到了 1,000 多起與線上平台相關的投訴,根據 DSA,這個數字可能會增加,」Snoep 說。 ACM 的目標是今年建立一支 50 人的強大團隊來處理基於 DSA 的投訴。

但他強調,當局將主要關注合規性而不是罰款。

當公司違反 DSA 義務時,歐盟委員會可對其處以高達全球年營業額 6% 的罰款。

該委員會平台主管麗塔·韋森貝克(Rita Wezenbeek)在同一次會議上表示,歐盟執委會正在與成員國進行談判,討論如何在整個歐盟範圍內以統一的方式處理虛假信息、選舉公正性和線上兒童保護等問題。

成員國必須在 2 月 17 日之前任命其數位服務協調員 (DSC),該協調員負責在 27 個歐盟國家執行執法任務。

VLOP

到目前為止,已有 19 個平台被 DSA 指定為超大型線上平台(VLOP),包括 Facebook、TikTok、Twitter、YouTube、亞馬遜、Booking.com 以及 Google Play 和蘋果的 App Store。

去年 12 月,另外三個平台被指定為 VLOP:色情網站、XVideos、Pornhub 和 Stripchat,這些平台去年 12 月也屬於 DSA 的管轄範圍。他們必須在四月下旬之前遵守規則。

電子商務巨頭亞馬遜和購物平台 Zalando 均已就其指定提出上訴。扎蘭多案的結果預計將在夏季之後公佈。

此外,委員會也對線上平台 X 展開調查,並向亞馬遜發出資訊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