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認為核子和碳捕獲在低碳燃料生產中的作用

根據歐盟委員會的一項新提案,原子能甚至天然氣都可以用來生產「低碳」燃料,以取代化石石油和天然氣。

歐盟執行官今天(9 月27 日)就與4 月通過的修訂後的市場規則相關的技術標準草案展開了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該草案擴大了天然氣市場監管的範圍,將生物甲烷和氫氣等更環保的選擇納入其中。

為了符合低碳燃料的資格,所討論的碳氫化合物(可以是用於為飛機提供動力的煤油、用於加熱的甲烷或用於驅動工業過程的氫氣)的總碳足跡必須比燃燒石油的碳足跡至少小70%。

歐盟執行官表示,只要使用量與再生能源或核能占主導地位的生產時期相符並設定批發市場價格,從電網提取的用於生產氫氣的電力就應該被假定為零排放。

除了允許使用核電生產燃料外,該法規草案還規定了何時以及如何使用碳捕獲和封存(CCS)來實現假設的 70% 減排。

CCS 的任何部署都必須考慮“低碳燃料生產中二氧化碳的捕獲率,以及碳捕獲運營活動的所有排放、二氧化碳運輸以及注入永久儲存地點的排放”,立法草案規定。

在工業過程中或從煙囪中捕獲二氧化碳本身就是一個能源密集型過程,隨著捕獲率的提高,需要更多的能源,而委員會似乎也認識到在淨化、壓縮、運輸和泵送二氧化碳深部過程中固有的低效率。

低碳燃料——不要與零排放的「再生燃料」混淆,例如使用專用風電場為「綠色」氫氣生產提供動力——被支持者視為顯著減少交通運輸對氣候影響的一種方式,供熱和工業。批評者認為,在加速推出更便宜的風能和太陽能的計畫中,它們是提振化石燃料或核電需求的一種方式。

該委員會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低碳燃料在能源轉型中發揮重要作用,因為它們產生的排放量比未減少的化石燃料少,並且可以支持可再生燃料的使用。”

綠色組織要求對此類燃料進行嚴格的認證標準,並敦促歐盟行政部門不要倉促通過該法規,該法規需要到明年八月才能通過。能源專員卡德里·西姆森表示,她打算在秋季五年任期結束前敲定這些規則。

同樣在今天(9 月 27 日),歐盟委員會公佈了來自歐洲氫銀行的第二輪再生氫生產融資的條款和條件,價值高達 12 億歐元。新的供應安全標準意味著不能超過四分之一的電解槽產能來自中國等地。

歐洲氫能貿易協會首席執行官 Jorgo Chatzimarkakis 表示:“這一大膽舉措與《淨零工業法案》和德拉吉報告的建議相一致,強調了建立強大的歐洲供應鏈的重要性。”

另一個貿易組織再生氫聯盟對促進歐洲生產的規定表示歡迎,但敦促歐盟透過資助鋼鐵和化學品生產等能源密集產業的改造來刺激對綠氫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