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報告稱,歐盟國家司法系統中的製度性種族主義普遍存在

一項新的研究發現,制度性種族主義在整個歐盟的刑事司法系統中普遍存在,並在此類案件中造成了「司法差距」。

這項由歐洲反種族主義網絡(ENAR)進行的研究發現,「根深蒂固的製度性種族主義」影響著司法程序的各個部分,從犯罪報告到量刑。

儘管有數據表明,許多歐盟成員國出於種族動機的犯罪發生率正在上升,例如 2018 年法國、英國和德國的反猶太犯罪增加。

報告重點關注的 2014 年至 2018 年四年期間,英國和法國針對穆斯林的犯罪在恐怖攻擊前後激增。

根據 ENAR 的說法,「司法差距」始於警察傾向於不認真對待種族犯罪的報告,或者相信那些自稱是出於種族動機的襲擊受害者的人。

這種情況在羅姆人和黑人社區中尤其普遍,並且在許多歐盟國家都受到關注,包括奧地利、克羅埃西亞、丹麥、芬蘭、法國、愛爾蘭、立陶宛、荷蘭、葡萄牙和英國。

在愛爾蘭,報告的暴力犯罪案件不到三分之一,而在波蘭,這一數字為 5%。

後來發現,帶有種族偏見的犯罪案件在調查過程中往往會失去種族因素,因為調查其他犯罪行為被認為更直接。

報告指出,流氓行為是保加利亞調查的優先重點。

一旦案件進入起訴或量刑階段,缺乏培訓和「仇恨條款」的使用不足也會導致進一步的問題。

例如,法國要求在提出帶有種族偏見的犯罪之前必須滿足極高的證據標準,這是由警察在調查的早期階段決定的。

同時,立陶宛的刑事司法系統不承認仇恨犯罪作為一個概念,因此不會以這種方式收集證據。

ENAR 主席凱倫泰勒表示,歐盟成員國的刑事司法系統需要做出「重大改變」。

她補充說:「如果政府和機構承諾審查對某些群體不利的做法、政策和程序,就可以更好地應對仇恨犯罪。

“人民的安全受到威脅,必須為社會所有成員伸張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