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埃利亞斯‧巴爾塔西斯
數位時代的諷刺之一是,消費者在對資料隱私表示嚴重且日益增長的擔憂的同時,在每次使用信用卡、行動支付應用程式或上網或瀏覽網頁時,都願意提供有關自己的各種信息。
他們知道自己正在洩露有價值的訊息,這讓他們感到擔憂。但他們指望交易另一端的公司來保護他們,這或許是天真的。聰明的公司不會讓他們失望。
歐盟新的《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DPR) 將於下個月生效,這為資料聚合商設置了新的障礙,也為消費者提供了新的逃生通道。該法規要求消費者同意資料共享,並規定他們擁有「被遺忘權」(即刪除其數位存在的任何記錄的權利和能力)。然而,儘管有這些新的保護措施,該法規不會改變消費者和公司之間的基本互惠關係。消費者仍然會提供訊息,公司仍然會接受訊息。
因此,GDPR 的法律和技術細節非常重要。然而,更重要的是公司如何應對。
希望成為值得信賴的數據管理者的公司必須超越強制性監管合規性,以確保消費者資訊得到適當處理和使用。現在做正確的事情比以後道歉更能改善他們與客戶的關係。這將要求公司接受這樣一個事實:消費者對隱私的態度差異很大,具體取決於所涉及的資料類型和所涉及的公司類型。然後,公司必須採取明顯的措施來贏得併維持消費者的信任。
首先,準確了解當今事物的運作方式非常重要。正如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前官員在最近的報告中簡潔地解釋的那樣部落格文章:「Facebook 和 Google 等網路巨頭收集並出售大量消費者資料。事實上,這就是他們商業模式的本質。
「......消費者不支付 Facebook 和 Google 每月訂閱費的原因是他們透過放棄個人資訊來『付費』...當消費者使用社交媒體登入存取第三方應用程式時,他或她會授予與相應社交媒體平台共享該應用程式上的所有活動的權限。
這就是它的工作原理;但這並不意味著消費者對這種安排感到滿意。
正是在這種背景下,波士頓顧問集團(BCG)一直在對法國、德國、義大利、西班牙、英國和美國的消費者進行數位隱私調查。這些「大數據和分析調查」是在最近 Facebook 備受爭議的數據共享做法被曝光之前進行的,非常具有啟發性。
關於數位隱私有兩種流行的學派:1)隱私已死,消費者會習慣它; 2)只有老人擔心,孩子不在乎。我們發現傳統觀念在這兩方面都是錯誤的:我們不僅沒有習慣,而且擔憂還在增加——而且不僅僅是老年人和嬰兒潮世代:80% 的年輕人也對此感到擔憂。
也許並不奇怪,我們發現並非所有數據都是平等的。有些人比其他人更引起關注。例如,歐盟五個國家超過 80% 的受訪者表示,他們的一般財務資料和支付卡資料都應被視為隱私。十分之七的歐盟受訪者認為有關其子女、配偶、健康狀況和稅收的資訊也應該保密。他們對自己的位置、撥打的電話號碼、網路使用和電子郵件等資訊不太敏感——儘管有一半的受訪者確實表達了對電子郵件隱私的擔憂,而絕大多數受訪者則對自己的線上「衝浪」歷史表示擔憂。
受訪者不僅擔心特定類型資料的安全性,還擔心所涉及的公司。我們發現,消費者最關心的是線上公司(包括社群媒體、搜尋引擎和線上零售商)、金融公司(信用卡公司和銀行)和政府機構:這些實體明顯收集消費者資料並處理各種類型的數據。
他們相信公司會正確使用數據嗎?令人遺憾的答案是否定的。根據國家/地區的不同,我們調查的近一半(義大利 48%)到三分之二(法國 62%)的消費者表示,他們認為公司在如何使用消費者資料方面不誠實。此外,不到四分之一的受訪者(法國 (14%) 和德國 (18%) 的受訪者比例要低得多)表示,他們相信公司會利用數據做正確的事情。
考慮到這一切,消費者想要什麼?
超過 60% 的人告訴我們,他們希望能夠選擇加入或退出資料使用,並且希望徵得他們的同意。在這方面,GDPR 是朝著正確方向邁出的重要一步。
但透過監管解決同意問題相當於治療症狀而不是疾病。消費者真正最希望的是公司對其數據使用更加開放和透明。他們希望能夠信任與之互動的公司;他們不想再有任何驚喜。
Elias Baltassis 負責波士頓顧問集團金融機構和保險業務的大數據和進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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