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 5 月 9 日星期一,職業社交網站 LinkedIn Corp. 在加州山景城總部外展示其標誌。-版權版權所有 2011 美聯社。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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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LinkedIn 因處理用戶資料而遭到投訴六年後,愛爾蘭資料保護委員會 (DPC) 處以 GDPR 歷史上最大規模的罰款之一。
愛爾蘭資料保護委員會 (DPC) 週四對 LinkedIn 處以 3.1 億歐元罰款,原因是 LinkedIn 未能告訴用戶他們的資料如何用於行為分析和定向廣告,違反了歐盟的《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DPR)。
DPC 表示,LinkedIn 在獲得用戶有效同意時未能達到所需標準,監管機構發現這家社群媒體巨頭的利益「被資料主體的利益、基本權利和自由所取代」。
除了罰款之外,LinkedIn 還收到了正式譴責,並被要求確保完全遵守 GDPR 法規。
「處理的合法性是資料保護法的一個基本方面,在沒有適當法律依據的情況下處理個人資料顯然嚴重侵犯了資料主體的資料保護基本權利,」副專員格雷厄姆·多伊爾評論道。
該案源自於法國數位版權組織 La Quadrature du Net 於 2018 年 8 月提起的投訴。法國資料保護機構將此案移交至 LinkedIn 歐洲總部所在地愛爾蘭。
這是第六次因違反 GDPR 行為而被處以巨額罰款。這最大的2023 年,愛爾蘭 DPC 對 Meta 處以 15.5 億歐元的罰款。
LinkedIn 告訴歐洲新聞:「今天,愛爾蘭資料保護委員會 (IDPC) 對 2018 年有關我們在歐盟的一些數位廣告工作的索賠做出了最終決定。雖然我們相信我們一直遵守《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DPR) ,我們正在努力確保我們的廣告實踐在IDPC 的最後期限前滿足這一決定。
本文經過修改,引用了 LinkedIn 的一段話。